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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关于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档案、体检等工作的相关通知

来源 : 护理学院     作者 : 褚晶晶     时间 : 2024-04-03

各位2024级新同学:

首先恭喜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五关斩六将,在考研这场大战中笑到了最后。护理学院以最大的热情和诚意欢迎大家在这里开启研究生学习生涯!

复试结束后到开学报到前,还有一些和录取相关的工作需要大家配合完成,在这里做统一告知说明。

一、政审

请考生所在单位在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上对该同志的思想政治品德和工作表现作详细的书面介绍。内容必须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劳动纪律、奖惩情况、遵纪守法、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各方面的情况。没有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的需邮寄附件3。

政审材料须在5月15日前寄到杭师大护理学院。

二、档案

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连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寄送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党总支,以便审查,审查合格档案不再寄回。(如果该同志为贵单位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其人事档案不必寄来,只需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如果该同志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人事档案请在7月份再寄,目前只需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如果该同志为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请考生档案主管部门将该生人事档案寄送至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党总支。我校不接收以个人名义寄送的人事档案材料。)

请所在单位说明该同志是否为现役军人,是否是用人单位的定向生或委托代培生。若是,定向、委托单位是否同意其报考。

档案材料(含附件2档案清单)须在8月30日前寄到杭师大护理学院。

三、体检

今年学校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5月15日前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拟录取学院。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由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必检项目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胸透。体检表(附件4)上附有考生照片并盖有医院骑缝章,2023年10月1日之后曾体检过,也可复印体检表寄交。

体检表须在5月15日前寄到杭师大护理学院。

以下材料请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寄到。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政审调档函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调档材料

附件3: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4:体检表(供参考)

护理学院党总支

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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