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司有关研究生招生规定和杭州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录取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2.坚持公平公正;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坚持客观评价;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时间和形式
1.复试工作在10月18日前完成,具体安排学院将另行通知。
2.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考核内容一般包括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满分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将《杭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原件(见附件)提交录取学院。
5.学院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被我院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5年2-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5年3月2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录取学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的监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监督、负责。
2.学院党总支和纪委委员全程监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联系方式:0571-28865688; hlxkb@hznu.edu.cn。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将上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