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营造校内科创氛围,了解学生科创工作进程,经研究决定,举行“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校团委
承办:护理学院团委
协办:护理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二、汇报项目
1.护理学院2023年“星光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
2.护理学院2023年度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项目(详见附件2)。
(本次报告会是护理学院2023年星光计划和新苗人才计划的第一次答辩,建议所有护理学院2023年度“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本次答辩完成中期考核)
三、汇报流程
1.各护理学院自主申报参加本次学生科研报告会的项目,并组织整理公示项目名单,承办报告会。
2.由护理学院组织院级报告会,报告会应当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展示(5分钟),第二环节:团队成员进行项目成果答辩(2分钟),第三环节,评委老师对团队进行的项目现状进行点评,并讨论该项目是否通过(1分钟);
3.护理学院科技文化中心负责收集并整理材料,并将学生科研报告会成果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科协,认定通过后予以公示结果。
五、汇报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28日
地点:由护理学院科技文化中心工作人员通知各位负责人
六、注意事项
1. 下为星光计划建议结题要求,具体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调整:
(1)“星光计划”一等奖、二等奖学生创新项目,后附本项目的成果辑录,内容包括如下: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扫描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扫描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篇及以上,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④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⑤校级以上“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系列竞赛表彰文件。
(2)“星光计划”三等奖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须附有研究成果或者创业成果说明。
2.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条件如下:(1)负责人需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所在学院评审后,报学校验收,且验收合格;(2)结题报告书后须附有研究成果,成果内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论文已被期刊录用并出版者,附论文发表刊物目录和论文正文复印件;论文已被期刊录用但未出版者,附录稿通知和论文正文复印件。(公开发表的论文需要1~2篇,论文所在期刊要求等级在三级及以上);
②出版专著者,附专著封面及其他证明材料;
③获得专利者,附专利申报证明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④实物制作者,附模型或彩色照片;
⑤开办公司者,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答辩,需上交以下材料:
(1)“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季)项目团队报名学院盖章汇总表(附件3)
(2)“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季)学院盖章评分表(附件4)
(3)星光计划提交2023年“星光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5)和2023年“星光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4)新苗人才计划不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6),满足结题条件的项目提交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附件6)和2023年“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7)。
(5)“星光计划”成果积分表(附件8)。
4.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必于11月21日中午12点之前将“星光讲堂”答辩相关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hlkjwhzx@163.com,负责人钱思恩,邮件以“姓名+星光讲堂/新苗”命名;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护理学院团委、护理学院科技文化中心联系。
护理学院团委:褚老师
护理学院科技文化中心:钱思恩(钉钉联系)
附件:
附件3:护理学院“星光讲堂”学生科研报告会(第十七届)项目团队报名学院汇总表
附件6: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中期检查记录表
护理学院科技文化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