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新形势下,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学院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综合素质测评是评奖评优、免试推荐研究生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生成才发展的导向,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院将在充分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修改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现面向全院师生征求关于《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邮件名称请注明“综合测评”。
学院邮箱:hznuhlxy2021@163.com
关于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和建议的征集从3月30起开始,公示期为3月30日—4月3日,共3个工作日,真诚欢迎广大师生认真关注并积极参与。
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