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激励学校广大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积极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引领作用,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推动学校一流建设发展中作出贡献。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及最强党支部、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组织关系在我校的中共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及以上的党务干部;
最强党支部评选范围: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
十佳党支部书记评选范围:学校党委所属的各党支部书记。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应当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能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争创“双一流”建设、申博、亚运会筹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中积极担当作为的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根据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和业务“双融双促”,在党建“双创”选树、党旗领航工程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明显,在一体推动事业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稳定和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等工作中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教师党支部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育人育才、学科发展、服务社会方面表现突出;教工党支部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高质量服务阵地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党支部在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推荐参评的党组织一般应在近3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获得至少1次“优秀”等次或获评过四星级及以上等级的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职工党员要坚守育人初心使命,带头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标准,模范做到“四个相统一”,师德师风好,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业绩明显,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学生党员要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做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在党员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推荐参评的在职教职工和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在2022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带头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已奉公,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推荐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一般应在近3年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获得至少1次“优秀”等次。
(四)最强党支部:严格落实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要求,党支部班子强、运行机制强、组织生活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至少有1项富有成效的党建特色品牌。推荐参评的党支部一般应曾获评校级及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十佳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履职敬业、作风优良、党员群众信赖,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表率带动作用。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所在党支部应达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要求。推荐参评的党支部书记连续担任党支部书记时间原则上应满2年,一般应曾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具备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三、推荐评选名额
本次拟评选产生学校层面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53名(在职教职工30名、离退休教职工3名、研究生10名,本科生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最强党支部10个,十佳党支部书记10名。护理学院党总支推荐名额按如下原则分配: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按基层党组织总数20个及以上的2个、20个以下的1个推荐;(护理学院党总支可推荐1个)
2.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在职教职工按在职教职工党员总数的3%推荐,比例不足1名的隔年推荐一次,最多不超过3名;离退休教职工按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总数的0.5%推荐,由离退休工作处评选推荐;学生党员按照本科生党员1%、研究生党员2%推荐,不足1名的各按1名推荐,最多各不超过2名。(护理学院本科生党员可推荐1人、研究生党员可推荐1人,须为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按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总数300人及以上的2名,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总数50人以上、300人以下的1名推荐,在职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总数50人以下的隔年推荐1名。(护理学院可推荐1名,须为正式党员)
4.最强党支部的推荐:原则上每个二级党组织推荐1个,隔年推荐1次。
5.十佳党支部书记的推荐:按党支部书记总数20个及以上的2个、20个以下的1个推荐。(护理学院可推荐1名)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党支部提名。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在自我总结、评议的基础上,对照“两优一先”、最强党支部、十佳党支部书记的评选条件,采取支部大会提名方式产生初步推荐名单。
2.二级党组织评选。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在各党支部推荐的基础上,充分行使民主程序,可通过组织党支部书记等各类代表参与的评审会或打擂比武等方式,评选产生推荐名单。其中,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近两年已被授予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以上党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要向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一线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要向党务工作一线倾斜、十佳党支部书记要向“双带头人”倾斜,在评选过程中要好中选优,充分发扬民主,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校级评审。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自下而上推荐的基础上,通过电子评审或现场评审等方式,评选产生“两优一先”和“最强党支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候选名单,经公示后,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护理学院各党支部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全面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检验,使推荐过程成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党务干部、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的过程,成为凝心聚力助推发展的过程。要深入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为学校争创“双一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请护理学院各党支部于3月30日前将参评材料电子稿、纸质稿报学院组织工作联络员处(慎园8号楼501)。
联系人:严老师,褚老师,电子稿打包后发送至严老师钉钉。
护理学院党总支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