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提交申请、学院团委初审、辅导员复审,拟确定护理学院 2021 年度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宣传信息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名单。
具体公示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7日—2021年5月6日。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
公示期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护理学院学工办(地址:慎8-406室,电话:0571-28867826,电子邮件:hsdhlxytw@163.com)反映公示名单存在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要求
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