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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护理学院     作者 : 学工办     时间 : 2021-09-18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请各班级根据《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以及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的制定、评价过程的监督和裁定。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本人自评、班组评议、班主任审核、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4个程序。先由学生填写《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进行自评,再通过班组评议复核学生的自评依据,提出修正意见。班主任总评在班组评议结束后进行,结合学生自评和班组评议意见,作出总评结论,并填写《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

3.各班级于9月30日前将《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电子稿、《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汇总表》电子稿打包发至邮箱hznuhlxy2021@163.com,纸质稿交至慎园8号楼406赖老师处,再由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

4.学生在自评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班组评议与班主任总评可否定其相应等级,直至确定为不合格,并严肃处理。

附件下载:

1.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实考核表

2.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班级汇总表

3.护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1版)

护理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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