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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护理学院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助管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杭州师范大学 护理学院     作者 : 韩豫     时间 : 2021-09-06

为更好地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充实和加强研究生管理队伍,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护理学院拟选聘兼职辅导员1名助管岗2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护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选聘岗位

兼职辅导员   1名   要求党员,协助辅导员做评奖评优、学院网站维护、发学工文件等。

助管岗1         1名   要求党员,协助做好党建系统和学生档案管理。

助管岗2      1名   协助维护就业系统及团学报销。

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3.有学生工作管理经验或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或自身学业和勤工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

、选聘程序

1.自愿报名。有意向的研究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助管岗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表格(可另附个人详细简历)发至邮箱 2783302546@qq.com需经导师同意,2021级新生可经系负责人同意。

2.组织面试。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已是我校(院)学生干部的研究生(班委除外)无法进入选聘程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学院将拟录用兼职辅导员名单上报学工部审批。

        4.学工部颁发兼职辅导员聘书学院研究生办颁发研究生助管聘书。

、研究生助管岗的管理和津贴发放

1. 兼职辅导员的培养、管理与考核由聘用的学院负责。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学工部,学工部汇总备案,并报研工部。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解除聘任。

2.兼职辅导员的津贴:对考核合格的兼职辅导员发放兼职辅导员津贴,发放标准为:兼职辅导员的,按照8000/年的基础津贴发放给设岗单位。另设工作考核奖,考核合格者,再按2000/年的标准发放考核奖励津贴。

3.工作内容为协助护理学院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助管岗聘任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杭师大研〔201722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一人一岗,聘期为一学年。

4.助管津贴由学院研究生办统一按月发放,标准为600/月。

5.本公告自发布日起生效,报名截止9月8日中午12点。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71-28869825


兼职辅导员登记表

助管岗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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